投资 干货 消费 评论 学院 滚动
风投 科技 创业 业内 要闻
“试完不用”?劳动合同解除不能任性而为
发布日期: 2022-06-10 15:15:00 来源: 重庆日报

入职的第三周,两份离职证明摆在涂琪面前。一份写着“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另一份写着,她因为能力欠缺、沟通不顺、工作效率差被辞退。

近年来,试用期劳动争议多发,不少求职者遭遇过“试完不用”的情况。对此,经济日报评论,试用期不是白用期,也不是免责期,对于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置若罔闻,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更不能任性而为。

24小时热点 精彩推荐
资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