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公告:4月10日起对部分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发布日期: 2020-04-10 13:48:4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具体类别和编号如下:
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关键词:
出口商品检验

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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