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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快报!国际禁毒日丨江苏新收毒品案件连续四年下降 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远高全部刑事案件平均水平
发布日期: 2022-06-26 05:41:05 来源: 央广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央广网南京6月25日消息(记者王锡斐)“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势特点及全省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主要举措,发布《江苏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7—2021)》,并公布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毕晓红介绍,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数量经历了从急剧上升到稳步下降的过程,案件数量从2012年的4333件上升至2015年的7702件,此后持续回落。2021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1393件,审结1538件,同比分别下降45.33%和40.23%,较2015年峰值时分别下降81.91%和79.47%,自2018年起,已连续四年呈下降态势。

十八大以来,全省毒品犯罪主要形势和特点包括案件数量由迅速上升到持续下降,毒品类型出现“三代并存”的局面,犯罪手段呈现出“网上网下”交织特征,农村地区毒品问题需要高度警惕,境外毒品渗透形势依然严峻,毒品次生和衍生危害严重。

全省法院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严惩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对于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毒枭、职业毒犯等,依法当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毒品案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18%,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平均水平。

针对新型毒品犯罪增长、严重危害青少年问题,全省法院加大打击惩治力度,依法从重惩处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或者向未成年人贩卖新型毒品犯罪。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充分利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有效摧毁毒品犯罪分子经济基础。南通中院审结朱某某贩卖毒品没收违法所得案,依法没收因病死亡的毒品犯罪人朱某某违法所得19万余元,不让毒品犯罪分子因其犯罪行为而获益。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厉行禁毒方针,加强毒品犯罪审判专业化建设,用好用足刑罚武器,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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