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布生育奖励政策方案:二孩三孩家庭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奖励
发布日期: 2021-12-23 15:14:40 来源: 澎湃新闻
12月23日,吉林省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全文。
吉林省公布的方案透露: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省既有生育率降低、老龄化加剧等全国人口发展普遍规律,又有自身特点和有利因素,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转向“低出生、低死亡、负增长”趋势,人口规模有所减少,但我省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较高,劳动力总量较充裕,仍然保持着人口红利期的发展势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均衡发展有一定比较优势。立足人口形势新变化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充分发挥人口发展有利条件,优化生育政策,激发生育潜能,稳定人口规模,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部分,上述方案明确了“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支持各地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省级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吉林省的上述方案到,2025年,(吉林省)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千分之四以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提升。
到2035年,(吉林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及配套政策更加完备,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千分之三以下、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8个左右,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