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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苏州姑苏区法院协助破产重整企业恢复企业信用
发布日期: 2021-09-22 14:18:34 来源: 江苏经济报

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协助破产重整企业苏州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在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中恢复了企业信用,并成功在某商业银行开立新的基本户,获得按揭贷款授信。这是苏州市范围内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为破产重整企业修复信用的成功首例,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和典型意义。

长城公司在重整前被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重整程序终结后,其未能被移出前述失信名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其在银行系统中亦属于失信企业。基于以上原因,长城公司包含基本户在内的账户均被有关开户行注销且无法开立新的银行账户,导致长城公司自重整程序终结至今无法正常支付工资、社保费用,项目无法获得银行授信,也无法办理购房人按揭贷款,严重影响长城公司的正常经营,使其陷入重整后企业可能再次进入破产清算的窘境,极大损害破产重整的社会价值。

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得知该情况后,及时将上述情形汇总上报,并请求苏州中院破产法庭予以协调协助。两级法院充分利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宣讲破产制度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经多次磋商沟通,中国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特案特办,最终同意在人民银行信用系统中恢复了长城公司的企业信用,为长城公司重整后的正常经营扫除了障碍。

为感谢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急当事人之所急,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帮助重整企业真正得以新生,当事人送来感谢信,表示了发自内心的尊敬和感谢。(徐 欣 谷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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