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秋冬季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北京将加强对进口货物内、外包装的核酸检测以及预防性消杀。对于来自同一国家(地区)同一批次的货品,对货品内外包装的核酸检测抽检不少于10 件。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使用相关货品。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份《通知》是为防范进口货品携带新冠肺炎疫情病毒入境风险,加强对进口货物的防疫管理。按照《通知》,工业领域进口货品要建立详细台账、核酸检测和消毒记录,包括货品名称、批号、产地、到货时间、经手人员、消毒人员等。同时对货品的销售、使用流向做好记录,做到每批次货物流向可查询、可追溯。
记者获悉,本市加强对进口货物内、外包装的核酸检测以及预防性消杀。对于来自同一国家(地区)同一批次的货品,对货品内外包装的核酸检测抽检不少于10 件(以疾控部门要求为准)。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禁止使用相关货品 。进口货品也要单独存放并尽量延长存放天数。
涉货人员方面,也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加强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
《通知》也提出,发现进口货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第一时间向属地工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报告,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市经信局年初发布的《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本市加强源头管控,进口货品入关时要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监测,并做好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所有进口货品在通关、存储、物流等环节应做好登记,并做到根据疫情风险分来源国家或地区的物理分离。
同时,进口货品入境后的物流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的防控指引,做到与其他货品无交叉,可参照入境人员的闭环管理对进口货品进行揽收、分拣、投递等,提倡自动化无接触式运行,加强相关物流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
根据上述指引,生产经营企业、商业企业工作人员及个体消费者也要做好科学防护。收到进口货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各层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处理完进口货品后及时规范洗手;包装箱、包装盒消毒后及时丢弃或销毁,尽量不带入室内;建议进口货品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
同时,相关人员在接触进口货品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