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潇
过了笔试和面试,等到拟聘用公示期满后就可以入职,这是一些常态化的招聘流程,但是在东北师范大学这里,却发生了变化。
据媒体报道,2021年1月,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有5名研究生报考后,原本都已经过了拟聘用公示期,但学校人事处却说因为评议未通过,这5名拟录用者都不录用。
如果说,因为政审材料和考生个人原因没有通过,那可以理解,毕竟招聘最终看的还是录取结果,但是类似将5名人员都“刷掉”的现象,还真的很少见。
考生的疑问也是公众的疑问。比如,为何过了拟聘用公示期,学校仍迟迟没有和考生签订聘用手续?是太忙了还是不够重视?为何是考生主动问起,学校人事处才说评议未通过?而不是一开始就主动告知?
同理,作为考生,她们对于自己最终有没有被录取有知情权。可是为何学校人事处却三缄其口,一直回复“不清楚不知道”,甚至还以“权限只能到这儿”的理由搪塞。这种处理方式只会给这件事加重迷雾,当谜团越来越深,高校信誉也会大打折扣。
一个显著的事实是,该校的招聘启事中确有注明,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还需经过学校领导会议评议通过,考生才能和学校签订聘用手续。按照这一规定,学校评议才是整个招聘的最后关卡。
可问题在于,公开招聘既然有严格的流程,那就不应该用类似的“一言堂”“一票否决制”来对待。原本,学校是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在却把这5名拟录用人员通通“刷掉”,到底是怎样的原因,导致这场招聘沦为一次走过场、走形式的闹剧?
外界也有理由质疑,是否存在教师编制数量倾斜和侧重不一的情况?是否如考生们猜测,学校在权衡5名专技人员的编制问题上,和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政策发生了冲突,从而呈现出悖逆原意的情况?
当然,事业单位招考和地方对事业编制的管理,自然有自己的规定,仔细翻阅一番便可佐证,但既然有规定,那是不是该打开天窗说亮话?把规定摆出来,把评议未通过的理由说出来,即便涉及隐私,也应该告知考生。
而所有的猜测也无非是在明晰一个观点,那就是公开招聘绝不容许儿戏,不管是考生个人原因还是学校自身原因,都应该有一个公开说法。对于这次招聘,就应该透明、公开、科学,堂堂一所知名高校,怎么会不清楚这其中孰轻孰重的道理?
更重要的是,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付出的心力、物质等,是不是应该被看见?试想,她们也都是为了这份工作而挤破脑袋往里进,有些放弃了其他工作机会,有些则是被动等待校方答复,到最后却沦为一场空,谁来承担这个过程中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