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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路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学习“接诉即办条例”暨月度点评会精神
发布日期: 2021-11-03 21:12:23 来源: 北京日报

11月2日上午,海淀学院路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第一时间召开“接诉即办条例”学习暨10月点评会精神传达会,认真学习《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会议要求,并部署办公室近期重点工作。

会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学琴传达《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进组织与会人员共同学习街道主要领导在10月份月度点评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指出工作中要坚持“学院路标准”,发扬“学院路精神”,从群众关心的焦点、关注的热点中,找准民生工作的切入点,全力以赴抓好民生实事,确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最后,吴学琴强调,要层层抓好落实,才能达到开会、部署的预期目的。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强根基,根基坚固有深度;二要坚持“崇尚荣誉”强激励,激励奋进有高度;三要坚持“善做善成”强落实,落实执行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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