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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抛弃,两次拍卖!网红柴犬16万成交,新主人:任何条件都不会交还
发布日期: 2021-11-09 18:10:26 来源: 纵相新闻

东方网记者 盛琬婷 卞英豪

11月4日,因原主人再度失联被二次拍卖的柴犬登登在司法拍卖中以16万余元的价格成交。

登登的“新主人”舒先生在接受东方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也只是个打工人,只想给登登一个家,无论任何人开出任何条件,都不会将登登交还。

两次抛弃、两次拍卖,八岁的登登卖身抵债

主人抛弃,“卖身”抵债。11月4日,命运多舛的柴犬登登再度被拍卖。最终,在这场15人围观,480人竞拍的司法拍卖上,舒先生以160010元的价格成功拍下了柴犬登登。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2014年12月,原狗主人肖先生曾将宠物犬“登登”寄送到宠物中心寄养。然而,在寄养期满后,肖先生却“失联”了。长达4年的时间,肖先生拖欠宠物中心相关费用6万余元。为此,宠物中心不得不将肖先生告上法庭,并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柴犬登登因此被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司法拍卖。这场拍卖在当时引发了网友极大的关注。但在拍卖进入尾声时,远在海外的肖先生却现身了,他表示将会履行承诺支付拖欠费用。2018年11月,登登的拍卖也因“双方和解”而被中止。

但是此后,肖先生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承诺。登登此后仍然由宠物中心领养。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使“登登”得到更好的照料,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选择再度启动司法拍卖。

11月4日上午,柴犬登登的第二次司法拍卖在阿里拍卖平台举行。14时37分,在经过664次竞价和267次延时竞拍,网红柴犬登登从起拍价500元一路上涨,最终以160010元的价格落槌成交。

对话新主人:只想给登登一个理想的结局

16万拍下柴犬登登,编号为9977的竞拍者的舒先生,调侃自己只是一条“普通的‘打工狗’”,“缴纳尾款的时候,我东拼西凑才凑齐了这些现金。”

对于花高价拍卖一条8岁的柴犬,舒先生的家人也表达了困惑。但舒先生解释称,“钱应该花在它值得的地方,人应该去做他应该做的事。金钱和生命相比,不值一提。”

早在2018年,登登第一次被拍卖的时候,舒先生就注意到了它,“因为宠物拍卖当时很特别,也很可爱。”抱着“吃瓜”的心态,舒先生围观了那次的拍卖,也看到了原主人现身、拍卖中止的结局,“那个时候觉得,故事就到此为止了。”

然而就在上个月底,舒先生收到一条短信,上面写着,“您曾经关注的‘柴犬一条’,要再次拍卖了。”犹豫许久,舒先生决定参与这次的拍卖,并在当晚缴纳了100元的保证金报名。“我总感觉它在跟我说,我们的缘分还在。”

11月3日,柴犬登登开拍,“当时我的策略是,不管对方加多少,我每次只在他的基础上加10元。我控制不了对手的出价,但我可以控制超越他的成本。”就这样,舒先生一次次地加价,使得两个对手先后放弃,“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可能真的要成为登登的新主人了。”

对于整个参与竞拍的过程,舒先生称,自己很担心它被什么直播机构之类的拍下,变成被收割流量的“商品”。“如果最坏的结局我不能接受,那我就自己书写这个结局。”同时,舒先生说,“登登承载了太多的爱和希望和善良,我希望把这个故事留下来,送给我的女儿。”

成就一个故事,传递这份爱和善良,舒先生说,这是他最想做的事。他说,希望能带登登看更多的世界,更多的人,过更多和在宠物学校不同的生活。他也希望在未来可以回馈各界人士的爱和关心。

对于关心登登和新主人后续生活的网友,舒先生表示,自己拍下登登并不是希望成为焦点,但为了让所有关心登登的人放心,未来他可能会不定期地分享一些登登的生活。同时,舒先生特意说明,“登登不会改名,它会永远叫登登。”

关于网络盛传的登登原主人的传闻,舒先生表示,“他第一次中止拍卖以后,为什么没有把登登带走?”舒先生称,“不管任何人开出什么任何条件,我都不会把登登交还给他。”

拍卖“溢价”交付原主人?这些法律问题如何解决

“希望登登的新主人可以照顾好登登,不要让它再次经历这些(指被拍卖)。”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登登所在的宠乐会宠物学校负责人刘先生表示,登登的原主人肖先生在“消失”的这几年来从来没有主动与宠物学校取得任何联系。刘先生期望在这次拍卖后,新主人舒先生能够负起责任,给登登一个更好的“家”。

不过,登登的“结局”恐怕仍需等待。东方网记者了解到,虽然舒先生已在第一时间缴纳拍卖款项,但是受疫情影响,目前,舒先生仍然无法前往北京领取登登。目前,多方正在研究如何将登登安全地与舒先生相聚。

那么,登登的这场司法拍卖究竟将于何时结束?东方网记者联系到本次司法辅助机构,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方工作人员表示,“竞拍之后的一些流程、手续什么的都由法院那边来处置,我们只负责上拍之前的工作。”同时,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此次拍卖已经结束,按照条例规定,这是“不可能被撤回的”。

此外,16余万的款项处置问题同样备受网友关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第49条规定,委托拍卖、组织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所得价款超出执行标的数额和执行费用的部分,应当退还被执行人。

也就是说,登登的拍卖款,在完成支付债务偿还、迟延履行利息,法院执行费、还有拍卖费用。仍将有很大一部分资金(注:约11万元)将被给予登登的原主人肖先生。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张文青律师告诉东方网记者,本次司法拍卖属于市场行为。其原则是价高者得,“同样一个财物对于每个人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对于舒先生而言,登登的价值是160010元,在形成了合同以后,舒先生主张登登的权益是合理合法的。”同时,张文青也表示,在完成债务偿还后,多余的款项按照法律,理应优先给予狗的原主人。

对此,有网友建议,鉴于拍卖已经结束,且肖先生“消失”许久,相关拍卖款项在完成债务清偿后,由法院或相关机构“管理”可能更为合理。网友@Laufas 建议,可将剩余款项设立相关基金,资金可用于诸如登登这样的被遗弃的宠物的司法拍卖以及相关的法律援助等。

关键词: 两次 都不 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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