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信访材料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初步处理
发布日期: 2021-11-18 15:13:00 来源: 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11月18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性进展暨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有关情况。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会上表示,信访材料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初步处理,根据办理初访案件的要求及实践,各地法院承办人对反映本院问题的信访材料的办理时限是30日。刘贵祥在会上表示,在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及时高效处理涉执来信来访,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接访即办”意见。明确了各个办理程序的时限要求,各级法院对收到的信访材料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执行申诉信访系统登记,并确定承办人;对反映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理问题的信访材料,上级法院的承办人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甄别工作,紧急情况应即刻办理、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他强调,进一步压实高级、中级法院的执行信访工作职责。明确高、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接访即办”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各地法院对本院的初次信访承担主体责任。各高级人民法院每季度对辖区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并通报。对导致群体访、越级“赴省”、“进京”信访的,对执行法院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据介绍,《意见》对加强信息化应用和建设作出规定。一方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执行信访互联网申诉应用平台,引导鼓励信访当事人通过网络反映问题,方便其及时提出信访诉求,减少信访成本。另一方面要求,各级法院要发挥执行申诉信访办理系统上下贯通、节点控制的监督作用,加强系统数据分析,研判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的对策和方法。刘贵祥还表示,必须“接访即办”,件件有录入、事事有回应,严禁敷衍塞责、程序空转,化解不到位;必须深化执行公开,关键节点信息实时推送,严禁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必须强化执行权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禁恣意妄为、滥用职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