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台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伍建利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案,对被告人伍建利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对其受贿所得赃款继续追缴,上缴国库。对扣押在案的案外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