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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未取得许可证收购1只幼虎、出售2只成年虎,被公诉
发布日期: 2022-02-11 16:35:06 来源: 澎湃新闻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男子在无证情况下以3.7万元的价格收购幼年老虎一只,用于其经营的动物园演出;又以16万元的价格出售成年老虎两只。经鉴定,三只老虎均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西伯利亚虎。

中国检察网近日公布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陶某甲,1968年出生,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陶某甲在未取得一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以3.7万元的价格从河南省商丘市某园的工作人员王某某(另案处理)处收购幼年老虎一只,用于其经营的动物园日常演出。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陶某甲收购的老虎为西伯利亚虎,该动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2020年3月,被告人陶某甲伙同尹某某(另案处理)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共计16万元的价格向宿州市埇桥区某村村民李某某(另案处理)出售成年老虎两只。经鉴定,这两只老虎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陶某甲于2020年10月15日被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日变更为监视居住。2021年2月6日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再次被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5日经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当日被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执行逮捕。

该案由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陶某甲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于2021年5月14日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陶某甲单独及伙同他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老虎三只,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现提起公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宿州是全国唯一获“马戏之乡”称号的城市,这里饲养着上千只老虎、狮子、狗熊等猛兽,马戏团技艺的延续和动物饲养多以家庭式作坊为主,全国各地巡演的马戏团及动物园的老虎多来源于此。2021年5月25日,河南南阳某动物园的老虎咬死了人,伤人的老虎来自宿州埇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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