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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速交警:低速行驶和超速行驶极易酿成恶性追尾事故
发布日期: 2022-03-30 09:21:41 来源: 杭州日报

3月26日15时55分,杭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杭州绕城高速往江西方向距离萧山服务区不到3公里的路段上,有一辆货车正在第四车道上缓慢行驶。

发现警情后,指挥中心立即通知路面执勤民警前往现场查看,并通过视频实时关注路面动态。谁料,就在民警到达现场前20秒,有一辆白色小车因刹车不及,径直撞上了低速行驶的货车,所幸双方人员都没有受伤。

追尾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的反应倒还挺迅速,第一时间将车辆撤离主线,停靠于应急车道;小车司机却像是被吓坏了,过了半分钟才缓缓靠边停车。民警赶到现场后,首先做好预警,然后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经了解,小车驾驶人何某存在注意力不集中、分心驾驶的情况,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低速行驶的货车;货车驾驶人李某因车辆爆胎,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就在第四车道内以每小时40公里左右的速度继续行驶。

“为啥不及时靠边?”民警问李某。

“我想找个宽敞的地方停……”李某答道。

最终,民警对李某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和超速行驶一样存在巨大危害,极易酿成恶性追尾事故。高速公路行驶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造成事故的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 谢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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