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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无良教培机构 家长维权成难题
发布日期: 2022-06-22 15:46:33 来源: 工人日报

狂囤课时遭遇培训机构“跑路”、包装“童星”未果高额培训费打水漂、“草台班”挂靠幼儿园承诺考级“包过”成泡影……如今,一些不靠谱的儿童教育培训机构成了家长培养孩子道路上的拦路虎,也因此引发大量教育培训纠纷。“六一”前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结合具体案例,提醒家长们在选择教育机构、履行教育合同时应如何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囤课时”遭遇无良机构“跑路”,消费凭证成维权难题

2021年1月,李某与某英语教育培训机构订立培训协议,为女儿购买外教面授课程,在推销人员的“近期即将涨价”的鼓动下,李某购买了为期两年的课时包,向推销人员个人账户微信转账3万元,也没有索要发票。没想到孩子上课不到半年,该培训机构因无力承担场地租金被出租方锁门,众多家长围堵营业场所主张退费,培训机构眼见资金链断裂,索性“跑路”,自此“人间蒸发”。

李某将该培训机构诉至法院,法院缺席审理该案。虽然李某未向法院提供交纳培训费用的发票或收据,仅提交向工作人员个人微信的转账记录,但考虑到李某订立有培训协议,且在维权时曾拍摄到培训机构记录课时费用的系统截图,并保存一段维权视频,因此法院综合以上证据支持了李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费用的诉讼请求。

虽然有关部门已出“重拳”规范教育市场,但仍有部分“地下”培训机构依仗原有生源继续活跃经营,消费家长的信赖推销高额课时包。该类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无资金监管,一旦卷钱跑路将踪迹难寻。

由于目前数字支付方式的普遍应用,家长在交纳课时费时出于便捷常常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后才发现收款码为个人账户。法官龙琨提醒,此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与维权意识,及时索要加盖培训机构公章的培训费发票或收据并长久保存。为保险起见,更稳妥的支付方式为汇款至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的培训机构对公账户,并保有培训费发票。

包装“童星”未果,培训机构瑕疵履约

王某为使女儿成为众人瞩目的童星,在某艺术培训机构交纳高额培训包装费,为女儿提供童星全方位包装服务。培训机构为其女儿安排了日常的培训课程,并拍摄了宣传照、制作宣传简历,“海投”至各剧组或儿童综艺节目,但都石沉大海。培训机构又向王某推销海外一项舞蹈比赛,可以付费参加积累孩子演艺经历、提升商业价值。王某遂另行付费开始准备比赛。然而,王某及女儿的签证未获批准通过,此时恰出现全球新冠疫情,舞蹈比赛推延。培训机构也将日常培训课程由“线下”转至“线上”。

眼看付出高额费用,却包装童星未果,王某一纸诉状将培训机构告上法院,认为培训机构未依约履行培训服务,未提供海外舞蹈比赛机会,特别是强行将不适合“线上”教学的艺术科目转至“线上”,无法实现培训目的。培训机构则认为舞蹈比赛无法参加是由于王某与女儿的签证被拒,且出现疫情的不可抗力情况,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王某单方提出解约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即使在疫情情况下,培训机构由“线下”面授变更为“线上”教学,也要征得学员的同意。特别是艺术类教育培训课程,更依赖于培训形式,因此王某有理由拒绝培训机构变更培训方式的要求。最终,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培训机构退还王某部分培训费。

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协议一般为格式合同,学员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法官提醒,在订立合同前应全面了解合同内容,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一旦发生纠纷进入诉讼,要重点关注格式条款是否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积极维权。

“草台班”挂靠幼儿园,承诺“保过”成泡影

某私立幼儿园向幼儿下发课外兴趣班课程表,于课后提供兴趣培训课程,李某遂为其子报名围棋兴趣班,该班次因承诺“保证晋级,否则退费”,因此培训费用不菲。出于对幼儿园的信任,李某未就培训课程订立任何合同,根据课程表载明的课程价格将费用通过微信转账给幼儿园园长。履约过程中,李某发现授课教师仅在兴趣班上课时来幼儿园,遂对其教师资质产生质疑,但幼儿园称授课教师为特聘教师。履约一年后,该兴趣班组织参加围棋晋级考试,李某之子成功晋级并授予证书。后李某继续为其子续报课程,但课程并未上完时,该幼儿园关停。李某遂要求幼儿园退还培训费,幼儿园则称培训班与幼儿园为挂靠关系,培训费用均转至培训班实际经营人,但与该经营人已失去联系。李某进而为其子转至其他围棋培训机构时,发现已经获得的晋级证书系几家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考试,并非全国通用认可,因此李某之子需要重新参加晋级考试。

李某一气之下将该幼儿园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虽与幼儿园未就兴趣班另行订立培训合同,但该兴趣班依托于幼儿园,李某基于幼儿园向家长发送的兴趣班课程表报名交费,并将费用转账给幼儿园园长,幼儿园从未向李某披露过与兴趣班实际经营人之间的挂靠关系,进而该兴趣班又利用幼儿园场地进行培训,李某有理由相信其与幼儿园之间存在培训合同关系。至于幼儿园关于其与兴趣班实际经营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抗辩意见,不能对抗李某,其可另行解决。最终,法院判决幼儿园根据剩余课时情况退还剩余培训费。

家长为孩子报名“保过班”时,应仔细查阅“保过”的具体条款,并提前做好考试调研,合同中若未明确约定“保过”的具体考试级别、主办单位等,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同时,法官提醒,应警惕保过协议中“非因培训机构原因导致未能通过考试的不予退款”条款,何为“非因培训机构原因”语焉不详、表意含混,容易引发维权障碍。

(记者 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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