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纳的社保和个人交纳的社保,有什么不一样呢?公司缴纳的社保和个人交纳的社保是有本质的区别,就算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那么和公司的参保也是完全不相同的,虽然说都属于职工养老保险,他们二者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社保关系并且可以累积缴费年限的,但是从参保的金额方面和参保的比例上面,是有一个很明显的差距。
我们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可以自主去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那么这样的方式和企业在职职工所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是完全一致的,这一点是没有区别,但只不过就是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够参加这两种保险,而我们企业在职职工是可以同步参加5种保险,也就是说除了这两种保险之外,还可以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但是作为个人来讲是不能够参保的,这是一个主要的区别。
虽然说这三项保险可能使用到的概率不大,但是如果你没有的话,当你使用的时候,确实是就不能够享受到相关的待遇了比方说作为女性职工,那么她要生小孩,如果参加的生育保险就可以通过生育保险将近能够报销2万块钱的生育津贴待遇,但如果说你没有这个生育保险参保,实际上这2万块钱的津贴,你就拿不到自己手里了。
这就是一个主要区别。当然除此以外还跟交费比例和交费金额有很大的区别,我们通过企业单位缴费,那么个人所承担的缴费比例。其中职工养老保险仅仅只需要承担8%职工医疗保险,仅仅只需要承担2%,两者相加不会超过10%,这是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但是我们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交费。那么养老保险就需要按照20%来参保交费,医疗保险至少也要达到4%的水平,两者相加达到了24%。
那么也就意味着,如果说我们个人去交费,实际上我们所付出的这个缴费金额和缴费成本等同于企业在职职工所付出成本的两倍半的水平,自己付出一个更高的成本,那么最终享受到相关待遇的水平实际上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即便你按照20%来缴纳养老保险其中进入到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当中的比例也是8%,所以说对于自己来说,通过企业单位参保自己所付出的成本将会更低。
如果自己单位那么没必要参保,我们就应该把灵活就业的社保转移到单位来参保,这个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说单位那么我们被迫选择。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参保,这个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当我们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就应该及时地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由灵活就业的形式转移成为企业在职职工的形式参保,就可以了。
